【學術演講】#演講側記 〖從數位性別暴力談性別與科技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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◜◝◟◞#演講側記《從數位性別暴力談性別與科技》◜◝◟◞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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▍主題:從數位性別暴力談性別與科技
▍主講人:鄭子薇(橋頭地方檢察署 主任檢察官)
▍主持人:蔡麗玲(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性別教育研究所 教授)
數位科技讓人與人之間的距離被拉近,卻也讓傷害得以跨越時間與空間持續擴散。鄭子薇主任檢察官從司法實務出發,帶領大家理解數位性別暴力的樣態、蒐證的重要性,以及當性影像遭到散布時,現行制度能提供哪些協助。
✧數位性別暴力:不只是網路霸凌
行政院性別平等會將數位性別暴力區分為多種類型,包括網路霸凌、跟蹤騷擾、偷拍、性影像外流等。然而在司法實務上,檢警所處理的往往是已涉及犯罪的案件,例如偷拍、強拍、散布性影像、視訊裸聊勒索,甚至近期備受關注的醫美診所偷拍事件。
主任檢察官指出,許多案件都具有跨地域特性。加害人與被害人可能透過網路認識,分處不同縣市,犯罪行為卻能透過手機、雲端與社群平台迅速發生與擴散,使數位性別暴力成為極具挑戰性的犯罪型態。
✧從案例看見數位性暴力的風險
講座中以一則案例作為討論起點:13歲的小凌與19歲的阿宏透過網路交往,因視訊互動而傳送裸照。後來小凌到台北探望阿宏時,卻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浴室內的針孔攝影機偷拍洗澡畫面。
這樣的案件不只涉及偷拍,也可能進一步衍生散布性影像的犯罪風險。透過案例討論,現場參與者也一起思考未成年人、蒐證程序、影像保存與法律責任等問題,發現許多我們以為理所當然的做法,在法律上其實存在相當複雜的判斷。
✧為什麼「保存證據」如此重要?
面對數位性別暴力事件,許多人的第一反應往往是趕快把影像刪掉。然而主任檢察官強調,對司法程序而言,證據保存至關重要。
如果性影像被刪除,無論是刑事偵查、行政調查,甚至後續的訴願與行政訴訟,都可能因此失去重要依據。實務上常出現學生自行刪除影像,或家長因擔心事件曝光而將證據清除的情況,卻也因此讓案件調查陷入困境。
蒐證時需要完整保存相關資料,包括對話紀錄、影像來源與傳送過程等。例如對話紀錄若能完整保留,便有機會證明加害人明知被害人未成年。這些證據往往必須保存到案件完全終結,可能長達二至三年之久。
✧搜索票背後的意義
主任檢察官也分享司法實務中的調查程序。當警方與檢察官取得足夠證據後,才能向法院聲請搜索票。搜索票核發後,才能進入被搜索者住所,查看手機、硬碟、雲端空間等數位設備。
也因此,初步證據是否存在,往往決定案件能否進一步追查。許多案件在搜索過程中,甚至會發現加害人持有多位被害人的性影像,進而揭露更多尚未被發現的受害者。
✧科技也能成為保護工具
除了司法程序之外,科技也正在發展新的保護機制。主任檢察官介紹,由衛福部設立的性影像處理中心,提供性影像下架移除、報案協助及封網等服務。她也建議,被害人若要報案,可直接前往警察局偵查隊或婦幼隊,通常較能獲得相關協助。
此外,國際組織 StopNCII.org 也提供預防性保護機制。當被害人擔心自己的性影像遭到散布時,可以將影像轉換成特殊數位代碼,提供給 Facebook、Instagram、TikTok 等合作平台。一旦有人試圖上傳相同影像,系統便會主動阻擋發布。
不過該機制必須由當事人本人提出申請,目前並不受理第三人代為申訴,以避免遭到冒名或詐騙利用。
✧性影像外流背後的性別結構
談到數位性別暴力時,我們往往聚焦於技術與法律,但主任檢察官提醒,這類事件背後其實也涉及性別權力與社會文化。
同樣是性影像流出,社會對不同性別的評價卻經常存在落差。部分男性甚至可能因性經驗被視為值得炫耀的資本,而女性卻更容易承受羞辱、指責與名譽損害。這樣的「賺賠邏輯」,讓數位性別暴力對女性造成更深遠且持續的傷害。
✧減害,或許就是現階段最重要的事
講座最後,主任檢察官提到一個令人印象深刻的觀點:性影像外流其實很難做到百分之百根除,就像毒品防制一樣,現實上更重要的是減害。
透過下架機制、司法追訴、科技工具與支持系統的介入,盡可能降低影像擴散範圍,減少事件對被害者生活造成的影響。當傷害不再持續擴大,讓被害者能夠重新回到生活之中,這本身就是一種重要的保護與成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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