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學術演講】#演講側記 〖被認可的親密關係?同婚後女同志親密關係實踐的田野重訪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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◜◝◟◞#演講側記《被認可的親密關係?同婚後女同志親密關係實踐的田野重訪》◜◝◟◞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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▍主題:被認可的親密關係?同婚後女同志親密關係實踐的田野重訪
▍主講人:白爾雅(輔仁大學社會系、馬偕醫學大學全人教育中心、國防醫學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兼任助理教授)
▍主持人:蔡孟哲(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性別教育研究所助理教授)
今天的演講從「重返田野」的意義展開,也進一步討論,為什麼需要重返田野?爾雅老師以自己2010年的原始田野研究為起點,研究對象為15對自我認同為女同志、處於穩定關係中的伴侶,平均年齡約33歲,多具有高等教育背景,平均交往時間約7年。
之所以重新回到田野,是因為台灣在這十年間經歷了巨大的社會變遷,尤其同婚通過與釋字748,成為重要的歷史里程碑。老師提到,重要的不只是法律本身,而是法律通過前後,圍繞在其中的社會氛圍、家庭關係與日常生活如何產生改變。因此,研究核心也放在「社會變遷與個人生活之間存在什麼樣的動態關係?」尤其是台灣女同志伴侶的親密關係實踐,如何受到社會制度影響,又如何反過來回應社會。
研究問題主要圍繞四個面向:第一,現身政治,也就是「能否出櫃」背後所牽涉的社會資本;第二,婚姻決策;第三,法律通過後是否帶動與家庭之間的協商與認可;第四,與傳統家庭慣習之間的對話與角力。最後仍然會回扣到原生家庭的影響。老師也在課堂中詢問大家對婚姻的想像:是低調登記,還是盛大宴客與辦派對?某種程度上,婚姻其實也是一種社會性的出櫃,例如在職場中,婚姻狀態的改變也意味著身份的公開。
同婚通過後,有位受訪者曾興奮地說出:「老娘要去結婚了!」那種終於等到這一天的驕傲與迫切感,也反映出法律認可對同志伴侶的重要意義。到了2020年的重訪研究中,原先15對伴侶中,仍有10對維持同一段關係,年齡約落在40至50歲之間,其中4對分手、1對失聯,而有6對選擇結婚。
談到「為什麼結婚」,老師提到這不只是模仿異性戀婚姻的問題,也涉及同志如何理解平等權。有受訪者認為,他們追求的並不是「變得和異性戀一樣」,而是希望獲得平等的法律權利。婚姻中的浪漫愛,也未必只能透過法律實現,但法律認可本身仍具有重要意義。也有受訪者提到,希望透過結婚達到「被看見」的效果,例如在職場中成為其他年輕同志的榜樣。
然而,不結婚的原因也同樣存在。有些人仍無法向家庭出櫃,有些人則擔心職場不友善,因為結婚後涉及大量制度上的身份變動,包括戶籍、身份證、HR資料、職代與健保等調整。也有伴侶雖然完全沒有出櫃壓力,卻仍不想結婚,因為她們本身已擁有足夠資本,也不特別被婚姻福利所吸引。
演講中也提到,即使同婚通過,婚姻仍然可能被異性戀家庭邏輯所綁架。有受訪者談到,自己都已經四十歲了,為什麼結婚還需要向他人交代?看似強硬的語氣背後,其實仍帶著受傷的情緒。也有伴侶對婚姻感到恐懼,因為傳統婚姻敘事往往意味著兩個家庭的綑綁,但後來在與伴侶討論後,開始嘗試重新定義屬於自己的婚姻形式。
即使如此,婚家關係仍持續被納入考量。例如過年時,原本不接受同志身份的父母,突然開始搶人,爭論「到底要回誰家過年?」甚至出現「我跟你女兒結婚,但沒有一定要回家吃飯」這類新的家庭協商模式。這些變化也正是重返田野的重要意義——能夠看見社會變遷如何進入親密關係與家庭日常之中。
最後,老師也提醒,婚姻至今仍被許多特權所包圍。雖然婚姻不再只是異性戀獨享的制度,但婚姻與家庭本身依舊存在結構性的不正義。因此,同婚通過之後,也許正是一個重新討論婚姻制度內部不平等的時機。老師提到,婚姻在平權運動中經常被描繪成某種「樂園」,但實際上,對許多受訪者而言,法律更像是一種實用的工具。相較於抽象的法律理念,她們更在意的是自身生活中的關係實踐與個人敘事。
演講最後回到一個重要方向:邁向更多元的婚姻樣貌。婚姻承載的不只是個人的情感,也包含社會認可、家庭協商與制度權利等多重意義。而無論結婚與否,與原生家庭之間的糾葛與協商,始終存在於同志親密關係之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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