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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活動側記】 〖性別平等教育法──從起草到修法〗

◜◝◟◞【#性別講什麼】《性別平等教育法──從起草到修法》◜◝◟◞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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▍主題:性別平等教育法──從起草到修法

▍主講人:蘇芊玲(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創會理事長)

▍主持人:楊佳羚副教授(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性別教育研究所)


《性平法》堪稱「Taiwan Miracle」,但也有很多挑戰、困境、問題待解


正逢《性別平等教育法》實施二十年,又在 4 月 20 日「性別平等教育日」的

兩天後,邀請性平法的重要推手蘇芊玲老師來性別所演講,別具意義。芊玲老

師先帶大家回到性平法通過之前的時代背景,回顧催生性平法的重要事件;接

著說明性平法通過至今帶來的變化,以及臺灣 #MeToo 事件之後,「性平三法

」修法的情況;最後,芊玲老師針對性平法這二十年的實施歷程,提出獨到見

解和反思,提供我們展望性平法的下一步的新視野……


民主化、婦女運動作基石 從「兩性」到「性別」平等教育

芊玲老師一開始就表示:「臺灣的性平教育推動跟民主化分不開關係」,1980

年代的開展的婦女運動就為推動社會制度改變奠定了重要基礎;1987 年解嚴後

,《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》明言:「國家應維護婦女之人格尊嚴,保障婦女

之人身安全,消除性別歧視,促進兩性地位之實質平等」,更是為日後的兩性

平等教育、《性平法》撐出空間。之後由婦女新知基金會發起的「中小學教科

書檢視」和「410 教改大遊行」都讓兩性平等教育的重要性更受重視,不過,

最直接的影響還是非 1997 年的「彭婉如事件」莫屬。


彭婉如事件的發生,快速催生出《性侵害犯罪防治法》,以及行政院婦權會、

教育部兩性平等教育委員會的成立。兩年後,終於完成《兩性平等教育法》的

草案。芊玲老師提及,其實當時就有委員認為「兩性」不足以涵蓋所有的性別

身分,提議改為「性別」,但未被教育部的長官接受。直到隔年 4 月 20 日

,「葉永鋕事件」的發生才終於讓大家體認到「兩性」的侷限,因此改成《性

別平等教育法》,並在 2004 年正式通過實施。


芊玲老師將《性平法》譽為「Taiwan Miracle」(臺灣奇蹟),因為縱觀世界各

國,少有如此「鉅細靡遺」的類似法律。儘管如此,面對著快速改變的社會與

文化情境,它勢必要回應時代脈動。那實施至今幾乎二十載的「性平三法

」(《性別平等教育法》、《性別平等工作法》、《性騷擾防治法》的統稱)

是如何應對的?最近一次的改變,便是去(2023)年不斷爆出 #MeToo 事件後

所影響的性平三法修法。


性平三法的修法主要都圍繞在「權勢」,因為這是一連串 #MeToo 事件中,最

頻繁出現的騷擾態樣。不過芊玲老師就提醒,當我們在教導孩子面對權勢騷擾

要勇於拒絕的時候,也應該自我反省,因為「唯有從言教、身教做起,孩子從

小才會知道自己的話會被當真,在碰到缺乏善意的人時,也才有足夠的自信說

『不』」;換言之,如果我們在與孩子互動時,依然仗著自己是具有權勢的一

方,要求孩子聽話,那孩子如果未來不幸遇到權勢騷擾,自然就沒有勇氣、能

力反抗。


《性平法》二十年 不只反思更要展望

針對《性平法》實施二十年,芊玲老師也在演講最後提出自己的反思,像是《

性平法》的目的究竟在於「教育落實」還是「事件防治」?為何前者明明是立

法的宗旨,後者卻是大家最為關注的部分?與之相關的是,我們要追求「由上

而下」治理的穩定、保守觀, 還是「由下而上」,能夠創造空間的批判、挑戰

權威的方向?

同樣值得思考的是,現行的《性平法》採用「一體適用」的方式,芊玲老師便

問道:從大學到幼兒園、從普通學校到特教學校到矯正學校、從大規模學校到

小班小校的規範可以是一樣的嗎?「一體適用」似乎忽略了不同教育機構在人

數配置、組織文化與氛圍的差異性。最後則是女性主義內部的老問題:《性平

法》如何在兼顧多元性的同時,也促進團結?如何在肯認差異,也重視不同群

體之需求的同時,也回應「共好」的教育目標?芊玲老師提出的種種問題與反

思,雖然可能尚未有明確的解決方案,但無疑為我們關心性別平等教育的我們

提供了展望未來的視野與可能性,充滿啟發。


文字/思玄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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